國家政策的對環保行業的扶持力度
2001年6月7日溫總理在中新社提交的《室內污染嚴重規范市場刻不容緩》中批示:“此事關系居民身體健康,應引起重視。請建設部、衛生部、質檢總局研酌”;
2002年7月1日《室內裝飾裝修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2003年3月1日我國第一部《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正式生效。
2004年3月15日,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室內空氣中的甲醛,苯,TVOC等19項有害氣體的最高限量。裝修后,經過權威部門檢測證實有害氣體超標,消費者有權拒付裝修費并索賠;
2004年3月修訂,5月1日正式實施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詳細規定了家裝的環保標準,家裝后有污染切責任在裝修公司方的,裝修公司必須返還裝修的所有款項;
2004年6月5日,第33個世界環境日,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境監測工作委員會于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宣布成立;
2012年3月份對于車內空氣質量標準也進行了規范制定《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國家對于室內環保產業積極鼓勵支持,已經將室內空氣凈化項目作為四零五零計劃重點推薦項目。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增加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條款,處罰力度空前。與此同時,國務院發布了加強執法和信息公開等多項配套措施。
2014年6月,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了廢止《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環保部帶頭取消對甲級資質的行政審批,根據政府報告精神與政策走向,環保運營資質逐步或將會被徹底取消。
2015年2月10日,環保部發布《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提出全面放開服務性環境監測市場。